加入日期: | 202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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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31 |
招标代理: | 陕西鑫海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级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设备采购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沣西**天兴大厦**层**-***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HZC****-*** *、项目名称:****级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设备采购 *、预算 |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设备采购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沣西新城天兴大厦18层18-0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20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XHZC2021-006
2、项目名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73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设备采购,1批, 采购预算: 730,000.00元, 项目概况: 内含智能导诉机器人、诉讼服务一体机、智能材料流转柜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26 00:00:00 至 2021-07-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14 17:00:00 止
地点:沣西新城天兴大厦18层18-006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20 14:30:00
地点:沣西新城天兴大厦18层18-0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鑫海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附件:
陕西鑫海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