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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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7 |
招标代理: |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网络安全建设及等级保护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包网路安全建设******元 **包等级保护整改 ******元 最高限价: **包网路安全建设******元 **包等级保护整改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1426
项目名称:网络安全建设及等级保护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0000元
01包网路安全建设500000元
02包等级保护整改 470000元
最高限价:
01包网路安全建设500000元
02包等级保护整改 470000元
采购需求:网络安全建设及等级保护整改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内内安装、调试服务完成并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共分2个包,兼投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 2021年7月 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 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免费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7月27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李石经济开发区高科公寓6-1号门市)
六、开启
时间: 2021年7月27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李石经济开发区高科公寓6-1号门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银行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账号: 2960 7794 4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