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7.12招标公告 > 静安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静安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2 标签: 上海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2
截止日期:2021.08.02
招标代理:上海名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区:上海市
内 容: 项目概况 ***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 项目名称:***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预算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静安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10625-1076

项目名称:静安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静安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数量:4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上海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求,结合静安区实际,按照“全面普查、透彻摸底、深入分析、建章立制”的原则,开展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重点隐患等调查,查明静安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本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9:30:00-11:30:00,下午13:30:00-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4: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 400-881-7190。
5、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如需代理机构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代理机构。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名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