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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明辉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威海南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连云港市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2
截止日期:2021.08.02
地 区:连云港
内 容:***明辉路东延**工程及***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产业升级改造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行政审批备【****】***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关键词: 施工招标 改造工程 路
 
招标公告正文

灌南县明辉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威海南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产业升级改造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21】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明辉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威海南路改造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灌南县明辉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威海南路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14311245.86元 ,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 2019 年07月12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 自2020年07月1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 自 2021 年 04月 1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特别提醒: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灌南县区南路新建工程。二标段:灌南县明辉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威海南路改造工程。三标段:灌南县大连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宁波北路改造工程),本工程为第二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以上三个标段进行投标,开标顺序按照:一标段:灌南县区南路新建工程。二标段:灌南县明辉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威海南路改造工程。三标段:灌南县大连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宁波北路改造工程顺序依次进行开标,投标人如果上一个标段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直接不参与下面所有标段的入围方法计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7月12日 08时00分至2021年07月 19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08月 02 日10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08月02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电子保函或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 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4)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5%;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           地    址:海州区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17楼)

邮    编: 2225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郑站长         联 系 人***

电    话:  13905129679      电    话:  0518-8188506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0、注意事项: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

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 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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