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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排污许可证抽查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2
截止日期:2021.07.23
招标代理: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排污许可证抽查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年***排污许可证抽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F****-C-*** 项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苏州市排污许可证抽查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苏州市排污许可证抽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2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F2021-C-004

项目名称:2021年苏州市排污许可证抽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万元

采购需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三年期限,逐步开展排污许可证抽查工作。其中2021年开展2018年以及部分2019年、2020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内容再核查”和“核发情况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本年度省厅排污许可证抽查相关工作任务,并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二)、工作内容:

1.内容再核查。对2018~2020年度已核发的部分重点行业、重点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内容再检查。核查内容: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是否已过期;排污许可证中企业执行标准、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提交和质量情况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是否需要更新、完善。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

2.核发情况抽查。对纳入简化管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内容:检查全覆盖情况,即是否存在“应发未发”“应登未登”排污单位;检查管理类别准确性,即是否存在发证类违规降为登记类、发证类重点管理违规降为简化管理等情况;检查发证登记质量,包括排污许可证中企业执行标准、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提交和质量情况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规范性,排污登记表质量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

3.其它服务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按照一企一单,填写《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单》;提供关于排污许可事项的咨询服务;与管理部门联动,调整工作方案加大抽查力度;总结报告编制;数据保密等;指定专人进驻我局负责此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底提供报告初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1192567362、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上传)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五、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

供应商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签到,在磋商开始后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1年7月2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215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二)采购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三)监督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话:***

十、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请贵单位报名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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