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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第三工业区C区9号空置厂房第四层招租交易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2
招标代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坪山分公司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PSJY**********) 根据《关于加强坪山区属国有企业**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深坪国资〔****〕**号)等有关规定,**********坪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坪山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就*
 
招标公告正文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PSJY2021167966 )
根据《关于加强坪山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深坪国资〔2021〕44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 深圳市坪山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就  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第三工业区C区9号空置厂房第四层招租 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租赁物业概况
1.地址:***
2.租赁物业交易面积:租赁物业交易面积共 1387.5 ㎡。其中,厂房面积 1387.5 ㎡。房地产证情况  无  。    
3.出租用途: 工业 。     
4.租赁年限:自双方实际交付物业之日起计,不少于2年整,最长承租年限不超过2028年2月29日。
5.免租期:最长提供3个月免租期,自双方实际交付日起算,2年及以内的租期提供1个月免租期,2年以上租期最长提供3个月免租期,企业在遵守商务合同的条件下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免租期以每年首月免租形式分期给予。
6.招租底价及递增:人民币≥26 元/㎡·月(含税),每 三 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 10 %。
7.其它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水电费;基本电费,电梯等特殊设备相关费用以实际现场踏勘解释为准。
8.物业是否空置:  是  。
9.移交物业给成交人日期: 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起两个工作日内,以双方实际交付物业之日为准。
二、承租后实际经营业态要求:  鼓励发展类       
根据《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详见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官网“办事指南”内的“集体三资交易”),本物业实际经营业态必须为指定类别中的内容。允许发展类为该目录中未提及的所有产业。若实际经营业态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不符,招租人单方面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前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产业准入承诺书(详见附件)、环保批文(涉及环评企业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有)等资料(所有资料须盖公章或按指模)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产业准入核查( 在2021年7月27日9:00之前将资料发送至wangli1@szpsq.gov.cn,邮件主题处填写:(意向承租人名称)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第三工业区C区9号空置厂房第四层招租项目(项目编号:PSJY2021167966)的产业核查资料)。
产业准入核查单位: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产业准入核查联系人:姚工,电话:***
三、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产业类型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修订)》中的鼓励发展类(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结果为准);
3.应答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不得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三章);
5.2020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6.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基本信息网站截图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7.承诺至少承租2年整,最长承租年限不超过2028年2月29日(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三章)。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1. 报名时间: 2021 年 7 月 13 日 9:00  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 9:00,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招租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准备应答文件。
2. 意向承租人按照交易公告“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未按照“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人,交易集团将拒绝其递交应答文件。
3. 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若有疑问,请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 9:00前将对招租文件和交易公告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传真须电话确认。交易集团将在收到意向承租人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本次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  2021 年 7 月 27 日 9:00之前,将交易保证金¥ 72150.00(大写:柒万贰仟壹佰伍拾元整 )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说明: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 PSJY2021167966 交易保证金”)。  
2.以个人名义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本人;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90200176204957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坂田支行
六、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 14:00 。
2.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 年 7 月 28 日 14:30 。
3.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号旭丰楼B座8楼812;  
4.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 14:30 (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如意向承租人为企业,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须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所有资料均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如意向承租人为个人,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须单独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字并加按手印。交易集团有权拒绝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中指定人递交的应答文件。)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八、交易服务费
1. 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0〕123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对象
业务情形
收费标准
成交人
原承租人以协议方式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成交
3000 元
其他方式
首年月租金*0.5
2. 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通知书》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九、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成交人向交易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且租赁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 成交人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租人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
② 成交人向招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提供《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集团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① 意向承租人在截止递交应答文件时间后撤销应答文件;
② 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③ 成交人提供虚假情况被质疑投诉,质疑投诉成立的;
④ 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⑤ 成交人未按交易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⑥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特别事项说明
1. 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 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 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4. 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5.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6. 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且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7.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8. 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9. 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十一、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二、联系方式***
招租人:深圳市坪山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彭工/杨工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2021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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