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2 |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园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城驻地 联系人:王帅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泰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地质矿产局楼二楼 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
平邑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园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149.229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