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执法记录仪存储容量≥32G;(存储容量可不在检测报告中体现,以实际供货为准)。
2. ▲执法记录仪内置摄像头、红外灯、拾音器、扬声器、液晶显示屏及不可更换存储介质,具有1个USB接口、1个Type-C接口,采用内置可更换充电电池供电。
3.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彩色显示屏, 显示屏对角线尺寸≥ 2.4 英寸,亮度 ≥420cd/ ㎡,对比度 ≥400:1 。
4. 尺寸质量:执法记录仪外形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85*56*32mm 且 质量(外接设备除外)应≤190g。
5. 无线传输:执法记录仪可通过无线通信方式向平台传输视频图像,图像分辨率1080P/720P/480P可设置,视频图像可保存至服务器。
6. ▲录制文件: 执法记录仪支持H.265编码方式,在H.265编码开启状态下,1920times;1080分辨率、30帧/s条件下 1小时录制文件大小 ≤ 1.5GB 。
7. ▲充电时间:执法记录仪电池充电时间应 ≤ 2h 。
8. 卫星定位: 执法记录仪内置北斗和GPS模块,可接收卫星数据并提供定位信息,应优先使用北斗卫星导航定位 。
9. 视音频预录:执法记录仪应能在标称最大分辨率下预录触发前 ≥10s 的视音频信息。
10. ▲防护等级: 执法记录仪 外壳防护等级应≥IP68(水深1m、持续2h)。
11. ▲ 视场角: 执法记录仪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在所有分辨率条件下均应≥110deg;。且 执法记录仪 记录的视频在所有分辨率条件下 几何失真应≤ 15% 。
12. ▲ 电池工作时间:执法记录仪采用可更换电池设计,在更换一次电池条件下, 应满足连续摄录时间≥18h,在1920times;1080分辨率条件下进行视频实时图传,电池工作时间应满足连续摄录时间≥13h。
13. 夜 视 功能: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 有效拍摄距离 ≥3m, 红外补光范围在 3m 处应覆盖摄录画面 70% 以上面积。
14. ▲ 照片分辨力: 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照片最高 像素 ≥4000 万(即分辨率 最高支持8 500 times;4800) ,且所有分辨率下拍摄的照片分辨力均≥10 00 线。
15. ▲绝缘电阻 : 具有充电器接口的执法记录仪,导电电路与易触及部件间的绝缘电阻应gt;1000MΩ;
16. 低温续航:在环境 温度(-30plusmn;3)℃条件下,执法记录仪更换一次电池,持续工作时间≥8h;试验期间处于工作状态,实验过程中不应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17. 重点文件标记:执法记录仪在摄录过程中应能通过一键操作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标记方式应为原文件名中包含 “IMP” 。
18. ▲自由跌落:裸机跌落高度2000mm,水泥地面, 执法记录仪应满足 任意6个面各跌落5次,共30次,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19. 异常报警功能: 执法记录仪应 具有电池欠压、存储溢出报警功能。
20. ▲4G传输 : 执法记录仪可接入移动、联通和电信4G SIM卡,实现无线传输功能 。 开启无线传输功能后,存储和传输视频的参数可独立设置,且远程接收端的视频性能应满足在视频分辨率1920times;1080下测得的视频分辨力≥700线。
21. 扫码注册:执法记录仪可通过扫描平台端生成的二维码完成注册。
22. 语音播报:执法记录仪具有语音播报功能,可在开机、录像、录音、重点文件标记时进行语音播报,并具有摄录时长播报及整点报时功能。
23. ▲语音操控:执法记录仪具有语音操控功能,可通过语音指令控制执法记录仪开始/停止摄像,开始/停止录音,拍照,关机操作。
24. 紧急摄录:执法记录仪在录像过程中发生撞击时,可自动保存录像文件并重新进入录像模式;在待机状态下发生撞击时,可自动进入录像模式。
25. 数据完整:执法记录仪在录像过程中(录像分辨率为1080P),5min内更换电池原工作状态不应该改变且数据不应丢失。
26. ▲最低可用照度:执法记录仪输出图像的中心水平分辨力下降到标称亮度条件下分辨力的70%时,目标景物上的亮度≤3.0 lx
27. ▲为了满足佩戴的多样式,执法记录仪具有肩夹,胸夹等至少10种以上佩戴方式;
28. 文本浏览:执法记录仪可进行常见的文本格式浏览,包括但不限于txt、doc或pdf等格式;
29. ▲ 遥控操作:为了便于更加方便控制记录仪的操作,执法记录仪可使用无线遥控方式完成全部或部分操作,如启动/结束摄录等;
30. 字符叠加功能:对于执法记录仪应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信息,信息包括:产品序号、时间等等;
31. 为保证产品的质量:针对于所投标记录仪产品承诺可质保4年,出具质保4年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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