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7.12招标公告 > 辽阳市2018至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二次)

辽阳市2018至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2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2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textcenter{ margin: * auto; width: ****px; } .panel-default { border: *px solid #ddd; } .tr* { font-family: 宋体, Arial, sans-serif; font-size: **px; t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阳市2018至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二次) 有效期: 2021-07-13 至 2021-07-19
撰写单位: 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阳市2018至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2018至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项目编号:LNZC2110002021050017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C21100020210500179
项目名称:辽阳市2018至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50000元。
包组编号:1
包组名称:辽阳市2018-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最高限价:65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编制2018、2019、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收集2018、2019、2020年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活动水平数据,抽样调研并实地测试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依据《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的具体要求,编制完成2018、2019、2020年全市温室气体清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 2021年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7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供应商可以选择邮寄或邮箱递交报名材料,选择快递邮寄方式报名的,须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提前邮寄(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邮费自理)并电话(0419-2523456)向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环保局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辽阳银行通达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8000191032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7-12

 

 

***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