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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XW210014-01ZG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曹后村28号校舍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曹后村28号校舍改造工程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玄发改备[202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钟山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曹后村28号 |
2.1.2 工程规模: 曹后村28号校舍改造工程,项目总改造面积为10331.83㎡,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0331.83㎡,最高建筑层数4层。 |
2.1.3 合同估算价: 3366.14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123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8月30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曹后村28号校舍改造工程,包括室内改造、弱电改造、强电改造、建筑给排水、消防、屋面防水、局部外立面出新及室外附属工程、电梯、设备购置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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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改造或房屋建筑出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改造或房屋建筑出新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改造或房屋建筑出新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改造或房屋建筑出新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改造或房屋建筑出新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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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装修改造或房屋建筑出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装修改造或房屋建筑出新工程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装修改造或房屋建筑出新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装修改造或房屋建筑出新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装修改造或房屋建筑出新工程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 ③施工负责人***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 (6)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8)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提供投标人为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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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
4.2 评分细则: |
1.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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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2: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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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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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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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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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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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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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1)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0.5分。(满分0.5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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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8-11 09:30:00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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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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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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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8号徐庄软件园研发一区4号楼 |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88#三楼 |
邮 编:210018 |
邮 编:211100 |
联 系 人:刘楠楠 |
联 系 人:智诚艳 |
电 话:13913903353 |
电 话:025-52166105 |
传 真:/ |
传 真:025-52166105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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