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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化学链气化炉等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SXGP-2021-A-003)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2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2
招标业主:天津商业大学
招标代理: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化学链气化炉等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P-****-A-*** 项目名称:******化学链气化炉等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商业大学化学链气化炉等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P-2021-A-003
项目名称:天津商业大学化学链气化炉等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85.85万元
最高限价:85.8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3.75 43.75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化学链气化炉等,详见招标文件
第2包 42.1 42.1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液相(焦油)固定床反应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到货,到货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交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2)提交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1)、(2)两项提供任一项即可。 1.3 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到 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1)获取文件的方式:线上报名,请供应商发送邮件至我公司邮箱:shouxingp@163.com,邮件标题为:“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我公司将回传报名须知。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代理机构(022-27321160);(2)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3)供应商在报名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19号中保财信大厦四层406、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收取保证金:8000元/包(投标人须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至截止时间如支票出现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注:(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用途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2)支票填写要求:支票须规范清楚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用途等各项,否则影响到账时间,后果自负。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开户行:工行园区华苑支行;行号:102110001001;账号:0302017119300296577;名称: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商业大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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