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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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6 |
招标业主: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 |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幢***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Y-[CS]-ND-** |
项目概况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1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幢702室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Y-[CS]-ND-202105020
项目名称: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1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9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9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实施地点 |
工期 |
1 |
1-1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1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1项 |
90960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7月底完工并通过验收 |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履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所属&“建筑业&”行业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提交的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工程,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或损益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承诺函;(4)至磋商截标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报价;(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至 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幢702室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 7月 12 日起至2021年07 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幢702室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幢702室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幢702室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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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35050168814100000239 |
8、特别提示
8.1潜在报价人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8.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8.3因磋商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8.4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