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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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伊犁哈 |
内 容: | [**维吾尔自治区·********·***][公开招标][施工]伊犁州**中小微企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第三标段】[正在报名] .table-c {border-right:*px solid;border-bottom:*px solid} .table |
一、招标条件 | |||||||||
伊犁州巩留中小微企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备案。招标人为巩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巩留中小微企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第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巩留县 2.工程规模:新建厂房12座,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外网基础设施、新建配套业务用房约25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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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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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4日 16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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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1年07月11日 10时00分至2021年07月16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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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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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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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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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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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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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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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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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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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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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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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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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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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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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97084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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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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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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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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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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