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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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2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代理机构:***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郭赞明 项目负责人:郭赞明 项目概况 **********~****年度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静福路**号金茂翰林院七号楼*层*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 月**日**时** 分(**时间)前提 |
关键词: | 水库 |
代理机构: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郭赞明 项目负责人***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城区2021~2022年度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七号楼2层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7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441802-2021-02764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2021~2022年度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899,833.42元
最高限价:3,899,833.42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城区2021~2022年度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施工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工 期 |
付款方式 |
1 |
清远市清城区2021~2022年度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施工采购项目 |
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工 |
详见谈判(磋商、询价)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4、其他: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8提供2021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2.9 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10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11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12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1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 7 月 12 日至2021年 7 月 16 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七号楼2层9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七号楼2层9号开标室。(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7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七号楼2层9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需要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上述响应人特定资格要求中的3.1-3.3项的证明文件
(注:参与正式磋商时上述2.7-2.10项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正本中,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下廓二街1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人: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