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72021062010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设计[2021]0702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津建房审[2017]5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福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1427.17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51427.1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0277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福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为1027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74210平方米,配套公建27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800平方米。,总投资额51427.17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与新华道交口东北侧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还迁房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电力配套工程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红线外新建开闭站1座,新建10kV电缆约500米。红线内新建变电室4座,为小区内1-7#楼住宅、配套公建、充电桩及地库所有负荷供电,包含黑号小区电力配套设计、红号站及高低压电缆设计、0.4kV电力计量箱及下口出线设计、电力10kV外网报规图纸设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02770 ㎡,本标段发包估算额为124.88万元。总投资额124.88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8月10日 至 2021年08月2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 |
|
***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2日 至 2021年07月16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16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咨询具体事宜,电话:***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天津市宁福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翟邦涛(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于厚亮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王帅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7月1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宁福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69593447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震新路59号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
电话:69118562传真:69118562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