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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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6 |
招标代理: | 新疆中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萨尔达板乡、板房沟镇****年乌河灌区农田高效节水项目配套电力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万科中央公园商住*号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 |
关键词: | 电力设施 |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县永丰镇、萨尔达板乡、板房沟镇2021年乌河灌区农田高效节水项目配套电力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1号楼-2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2021-SGZB-0709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永丰镇、萨尔达板乡、板房沟镇2021年乌河灌区农田高效节水项目配套电力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120000
最高限价(元):212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预算金额(元):212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报价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报价产品的评审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出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报价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评审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
5、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中开工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不得少于两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中的开工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3:00,下午13: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1号楼-2002室
方式:线下购买;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1号楼-20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1号楼-2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监督单位:乌鲁木齐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