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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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程(G***、中惠大道、惠澄大道)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亭迎宾南路**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YJFCG |
项目概况
2021年惠山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程(G312、中惠大道、惠澄大道)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YJFCG2021-37
项目名称: 2021年惠山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程(G312、中惠大道、惠澄大道)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00000
最高限价(元): 1581391.23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581391.23 | 30日历天 | 1 | 1700000 | 项 | 1.采购范围: 2021年惠山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程(G312、中惠大道、惠澄大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江苏省公路标志标线实施指南》规范要求; 4.工期:30日历天,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5.缺陷责任期:一年。 6.本项目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投标(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以上(资格),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
3.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缴费证明,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接受邮寄。
售价(元):800
答疑地点:
答疑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等相关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苏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惠山区公路管理处
地 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