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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圩村道路硬化(新圩村高墘自然村至土楼)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9 标签: 福建省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9
截止日期:2021.07.22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圩村道路硬化(新圩村高墘自然村至土楼),建设单位为***新圩镇新圩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新圩镇新圩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圩村道路硬化(新圩村高墘自然村至土楼),建设单位为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圩村道路硬化(新圩村高墘自然村至土楼),预算审核价为35112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圩村道路硬化(新圩村高墘自然村至土楼),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发包价,下同):316021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14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自行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购取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地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7月22日10: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金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7月22日10时00 分;提交地点: 华安县新圩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除外)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一并递交收件人(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话:13799825862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1号龙宝花园1幢二单元204、304室

电子邮件***

电  话:0596-2092855      传真:***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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