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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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医院的委托,就其***中医院保洁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浙金丽招*******号 二. 项目名称:***中医院保洁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项目概况: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庆元县中医院的委托,就其庆元县中医院保洁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1058号
二. 项目名称:庆元县中医院保洁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庆元县中医院保洁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2 |
年 |
210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4 特定条件:
(1)专业保洁企业或投标人具备相应保洁服务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021年7月9日-7月16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八.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128189,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传真递交的,以实际收到传真件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
九.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十.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9:00(北京时间)
十二.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濛洲街222号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十三.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四.开标地址:***
十五.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
十六.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庆元县中医院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
地址:***
庆元县中医院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