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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营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B3209010001000046001001)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平台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9
截止日期:2021.07.23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营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营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已由 ***行政审批局 以 **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盐行审投资备〔****〕**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关键词: 平台
 
招标公告正文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营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营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盐行审投资备〔2021〕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营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盐城市文港北路1号。

2.1.2建设规模: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营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约1711万元,其中软件开发约921万元,智能化工程施工约79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1711万元。

2.1.4工期要求: 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7月25日,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

2.1.5 其他:      /    。

2.2招标范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营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3.1.1条资格条件并具有软件开发能力的有效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6年7月9日(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水处理监管平台软件开发业绩或包含金额400万元及以上水处理监管平台软件开发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合同、验收证明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或同时提供已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及对应软件平台系统界面截图,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或甲方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

3.1.6.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3.1.6.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6.4.投标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二)企业近 2020年7月9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三)企业近2021年4月9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本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其它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③联合体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⑥本项目只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⑦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以上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  7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盐城ABCD合成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 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楼         地    址: 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 

邮    编:   224000                    邮    编:     224000              

联 系 人:    王光圻                   联 系 人***

电    话:     0515-80501532           电    话:    1893228996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1年  7  月  9  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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