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连云港市实验学校南湖校区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5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获取方式:1、自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购买采购文件。2、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实验学校南湖校区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潜在供应商应于2021年7月19日15: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实验学校南湖校区项目前期准备工程
项目编号:NJYDLYG202107002
预算金额:17.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合格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法人或其他资质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不少于 6 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四)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投标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自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购买采购文件。
2、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15点00分00秒,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1年7月19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连云港市实验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