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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经济开发区国民路(天宁大道—闽泰大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YZKFQGML-EPC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9
截止日期:2021.07.15
招标代理: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经济开发区国民路(**大道—闽泰大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YZKFQGML-EPC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国民路(**大道—闽泰大道)工程已由***行政审批局以仪审投[****]**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二圩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仪征经济开发区国民路(天宁大道—闽泰大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YZKFQGML-EP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经济开发区国民路(天宁大道—闽泰大道)工程已由仪征市行政审批局以仪审投[2021]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市十二圩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仪征市十二圩新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国民路位于仪征经济开发区内,是区域规划的东西向主要道路之一。项目西起天宁大道,东至闵泰大道。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16166平方米。建设道路长约2328米,配套建设桥梁、雨污水管道、交安、路灯及绿化等。公路设计按照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沥青路面,道路设计时速50Km/h。

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6848.75万元。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YZKFQGML-EPC。

招标范围为:在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等、报建、报批、工程施工(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交安、智慧路灯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配合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2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计划总工期:计划于2021年9月16日开工,2022年7月15日交工,总计10个月,其中施工图审查要求在2021年10月16日前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在本工程中承担相同类型工作的(施工或设计),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规模。如资格等级较低单位的资质等级、业绩规模不能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报名以后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允许再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 60 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将无法计算得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条件:

①设计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项3000万元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 5 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②施工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 5 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文件可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y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人员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程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②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近三年内(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施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

③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④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上述人员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为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或提供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设计项目负责人***

(6)其他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自有或租赁(如租赁,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相关租赁协议,并承诺租赁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000型及以上沥青砼拌和设备且施工时包括运输过程中满足沥青砼施工规范温度控制要求。沥青砼拌和设备必须配备外掺剂(抗车撤剂)自动添加装置且在操作控制系统中能自动控制及实时打印。沥青砼拌和场材料堆放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防雨大棚及有效隔仓;水泥稳定碎石拌和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效隔仓,细料及基层回收料堆放场地必须有防雨设施;如利用基层回收料,必须配备筛分设备。沥青砼、水稳拌和厂必须配备合格的、必要的试验仪器及设备。沥青砼拌和、摊铺、碾压等施工时的相关设备必须配备基于物联网的沥青路面管控技术(含硬件设备并与招标人管控平台联网,相关费用含在相应工程项目单价中,招标人不另外支付)。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沥青砼拌合设备、水泥稳定碎石拌和设备、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现场考察;如有虚假,或在合理时间内无法完善相关设施,或达不到上述要求将取消中标的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市招投标管理部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注意以下事项: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2 个;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均须按上述程序在本公告下报名(无需缴纳费用),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4)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及信誉均需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5)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3.1)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3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且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甲方现象发生,视为无条件放弃中标。

3.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页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十二圩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经济开发区十二圩办事处人民路25号

联系人***

电  话:18012338688

招标代理: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

电  话:0514-87951145、13382705277、15050787398

8.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1年7月9日9:00至2021年7月15日17: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报名程序为:

a、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在首页“办事服务”的“应用服务”中点击“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投标人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网上成功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报名无效且不接受该标段投标文件。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微信(微信号:15050787398)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开标室(仪征市西园北路与南辅道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0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0二一年七月九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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