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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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9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兴崇*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就玖玖广场周边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不锈钢井盖框组织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名称:玖玖广场周边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不锈钢井盖框; 二、项目预算:总价约**万元; 三、招标范围:玖玖广场周边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不锈钢井 |
关键词: | 广场 道路 路 |
南通市兴崇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就玖玖广场周边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不锈钢井盖框组织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名称:玖玖广场周边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不锈钢井盖框;
二、项目预算:总价约16万元;
三、招标范围:玖玖广场周边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不锈钢井盖框;
四、招标内容:不锈钢井盖框(含预埋件)。
五、施工范围:民安路、港达路附近;
六、项目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七、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单位负责人***
3.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 谈判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的相关不锈钢井盖框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被授权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6. 供应商承诺所供材料材质、强度、厚度等参数不低于谈判文件要求,如果实际供货材料与谈判文件要求不符,无条件退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由供应商自理。(格式详见第七章)
7.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8.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
八、对本项目有意愿参与谈判的单位,请于公告日起至谈判评审开封前,到“新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网址为http://www.chongchuan.gov.cn/xccqrmzf/gggs/gggs.html)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南通市兴崇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接收时间:2021年7月 19 日下午15时00分。
3.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址:***
十、开封、评审
1.开封时间:2021年7月 19 日下午15时00分。;开封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729号和丰大厦B座东909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谈判。
3.资格审查时间:开封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729号和丰大厦B座东909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审时间:资审后当即开始;评审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729号和丰大厦B座东909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谈判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整(开标时递交现金、支票或转账记录,开户行名称:南通市兴崇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横河路分理处,账号:3200164483605044427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提交)。
十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方可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单位名称:南通市兴崇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东九楼
联 系 人:刘秋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