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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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3 |
招标代理: | 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教育局护眼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龙盛街***号万科中央公园S*栋**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教育 |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教育局护眼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20210707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教育局护眼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14000
最高限价(元):16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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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教育局护眼灯采购项目
数量:131
预算金额(元):161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参数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天(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存档;
(7)投标单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0日至2021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3日 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中1-7项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并且携带原件备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教育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