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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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9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试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函【2021】10号)文件要求,全省试点地区GEP核算工作由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统一组织开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7月09日 至 2021年07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景宁县复兴西路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