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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人民医院谷城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仪设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9 标签: 湖北省招标 检测仪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9
截止日期:2021.08.02
招标代理: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湖北省
内 容:【项目概况】 ***人民医院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仪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发展大道***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C-CG-**
关键词: 检测仪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谷城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仪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CG-2021-XY062

2、采购计划备案号:谷财采备[2021]157号

3、项目名称:谷城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仪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50(万元)

7、采购需求:

谷城县人民医院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仪设备采购,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限II类及以下医疗设备);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须提供最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中(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
(6)单位负责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3、方式:

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8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各级政府机关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7)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谷城县人民医院

地   址:谷城县城关镇县府街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7-8588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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