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7.09招标公告 > 沪苏大丰集聚区智造园项目(标准厂房二期)一标段厂房工程

沪苏大丰集聚区智造园项目(标准厂房二期)一标段厂房工程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9
截止日期:2021.08.05
招标代理: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苏**集聚区智造园项目(标准厂房二期)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苏**产业联动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厂房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苏大丰集聚区智造园项目(标准厂房二期)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厂房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

2.1.2项目编号:DFGC2019011607

2.1.3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58014㎡

2.1.4工期要求:28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否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总造价约15000万元,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1#至6#单层厂房、门卫2、围墙等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个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非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是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仅认可该业绩中的联合体牵头人,该业绩中的联合体成员不予认可。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复印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

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投标申请人须确保合同的承包范围、规模、建设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招标公告要求的上述指标明确无歧义,如因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全面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自 2020 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复印件。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2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712日至202171618时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5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dafeng.gov.cn/dfweb/)上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特别说明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至本公告指定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完投标文件后可自行离开,开标时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王鸿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杨正清        联系电话***


附件:
0702招标文件沪苏大丰集聚区智造园项目(标准厂房二期)一标段厂房工程.pdf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