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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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5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驾驶员职业健康体检服务 来源:**分公司作者:**分公司 **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拟采购****年度驾驶员职业健康体检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度 |
来源:海安分公司 作者:海安分公司
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海安市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拟采购2021年度驾驶员职业健康体检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客运、公交驾驶员职业健康体检服务
二、项目预算:84000元左右。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约300人,单人体检费用不超过280元/人,最终结算体检费用按采购单位书面确认的实际体检人数结算。
三、项目需求
(1)体检项目及要求
序号 |
体检项目 |
体检内容 |
1 |
内科 |
1.心血管系统疾病主要靠询问病史,辅助检查血压、心脏听诊;2.神经系统疾病:问询病史和神经反射检查:3.精神障碍:询问病史。 |
2 |
外科 |
1.身高、体重:2.四肢、躯干、颈部运动功能检查:3.生理缺陷检查判断;4.双下肢不等长检查。 |
3 |
同型半胱氨酸 |
监测有无心脑血管疾病 |
4 |
心脏彩超 |
检查有无器质性心脏病 |
5 |
听力 |
电测听检查听力 |
6 |
视力 |
1.裸视视力、矫正视力检查:2.辨色力检查。 |
7 |
问诊 |
询问有无吸食毒品、嗜睡及精神药品的依赖 |
(2)其它要求:
1.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至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体检服务。
2.中标单位须提供体检上门服务,体检地点:海安市长江中路8号(海安客运站内)。
3.增值服务,检后对参检人员异常结果一对一讲解及开展健康讲座。
4.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参加职业健康体检人员的健康情况进行评价,并编写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必须有主检医生签名和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参检人员的基本信息、各项检查结果、诊断与建议,集中检查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时间段内体检人员体检结果以纸质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同时提供全体参检人员各病症异常率、各分项统计报告、总体统计报告、疾病患病的统计。特殊情况应立即通知采购人。
5.投标人必须对体检结果负责,每一份体检结果必须单独封装;未征得采购人的同意,投标人不得将体检结果告诉第三人。
6.投标人在体检期间须派驻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内科医生作为现场咨询专家,要求专家耐心细致,能认真回答体检员工的相关疑问。
7.投标人负责做好体检资料的制作、管理和发放(包括体检表、体检须知),如采购人不慎遗失体检表或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漏报体检人员,中标人应予及时补发。如现场发放体检表,由中标人负责发放。
8.中标人在服务期间由于自身责任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9.中标人未按服务项目要求完成或完成不彻底,须按要求重新安排体检,且采购人有权减扣合同付款金额直至终止合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0.体检过程中所需要的设备和耗材,全部由投标方提供;要求尽量采用一次性设备。投标人须承诺投入本项目体检工作使用的设备、器材、工具、用品等必须符合我国相应的强制性标准。
11.本次招标具体条款内容,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职业健康体检执业登记手续的专业体检机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单位其他要求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包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采购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采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7月15日15时。
(2)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投标人递采购价响应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询价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整(2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以现金方式(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与询价响应文件一起送达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3.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结束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
1.开标时间: 2021年7月15日15点30分;
2.开标地点::海安市城东镇迎宾路108号(海安市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评审原则及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招标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注:本项目最高限价84000元,超过此报价者,为无效报价)
评标小组由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财务以及职工代表组成。
九、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海安市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女士 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供应商在投标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罚没投标保证金。
2.请各供应商关注南通汽运集团网站可能发生的招投标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