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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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3 |
招标代理: |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南通市国际会展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交易信息”栏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南通市国际会展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第二次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南通市国际会展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LDL202106041
三、项目预算:110万元/年,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服务期限:暂定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考核情况(年度考核≥90分),且在其承诺政策性增资以外不增加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如招标人、投标人双方自愿,由招标人申请(附原合同),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可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1年。服务的具体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五、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保洁或物业等与本次招标范围类似的相关内容。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被授权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最近6个月(至少缴纳至2021年5月份)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或扫描件】。
5、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形式,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候选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单位负责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万隆咨询集团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万隆咨询集团评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万隆咨询集团评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一、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通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1445828752@qq.com
十三、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2、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交易信息”栏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投标人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采购单位:南通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