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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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0 |
招标代理: |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武警**总队尧化路公寓房室外附属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受武警**省总队保障部军需营房处的委托,就武警**总队尧化路公寓房室外附属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工程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 |
关键词: | 公寓 路 |
武警江苏总队尧化路公寓房室外附属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江苏省总队保障部军需营房处的委托,就武警江苏总队尧化路公寓房室外附属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工程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
1、项目名称:武警江苏总队尧化路公寓房室外附属工程 |
2、工程地点:南京市 |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4、工程造价:约900万元 |
5、工期要求:80日历天 6、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武警江苏总队尧化路公寓房室外附属工程,景观面积约4068m2,工作内容包含景观、绿化、景观水电/路灯、围墙、道路、景观排水、室外雨污水、门卫、配电房等。 |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
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年07月09日-2021年0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招标代理处(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308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07月20日上午9时30分前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超过9时30分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303会议室。 |
四、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资格预审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如是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未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3、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1月-2021年06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 |
七、本次招标公告系第一次发布,发布媒体为:
1、招标网()
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
2、武警江苏省总队综合信息网。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总队保障部军需营房处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210000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