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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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2 |
招标代理: | 苏州和融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年***智能制造诊断项目咨询监理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年***智能制造诊断项目咨询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SZHR****- |
关键词: | 监理 |
项目概况
2021年苏州市智能制造诊断项目咨询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SZHR2021-C-011
二、项目名称:2021年苏州市智能制造诊断项目咨询监理服务
三、采购预算:160万元整(小写:16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1. 监理服务期限:一年
2. 服务内容:
负责对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诊断服务的全过程监督和协调,对已中标的2021年下半年苏州市智能车间诊断服务项目和2021市苏州智能工厂诊断服务项目共12家服务机构开展全面监理工作。对诊断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度、信息安全进行监督,保证诊断机构服务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与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的合同要求,确保诊断服务顺利实施完成,实现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诊断服务目标。
3. 服务目标:
对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诊断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在12家诊断服务机构诊断服务工作结束后(诊断服务工作时间按照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与12家服务机构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时间)的一个月内完成监理工作,并递交苏州市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诊断服务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在2021年下半年苏州市智能车间诊断服务项目和2021市苏州智能工厂诊断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2. 与2021年下半年苏州市智能车间诊断服务项目和2021市苏州市智能工厂诊断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有股权关系、管理关系的企业也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1.CA办理
2.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
2.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2.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751281184、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七、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14:30整(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上传)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八、供应商现场签到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现场签到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14:30整(北京时间)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21)34号)的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的为无效标。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5、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和融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苏州和融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