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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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2 |
招标代理: | 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关键词: | 电动自行车 工程招标 自行车 小学 |
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http:// ggzyjy.nantong.gov.cn/,在网页右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开发区分校电动自行车棚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26万元。
2.1.3工期要求: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7 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8 月。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开发区分校电动自行车棚工程,主要内容为大门的屋面檩条及屋面板更换、设置屋面不锈钢天沟、网架封檐板更换、屋面网架杆件的除锈和防锈漆涂刷。(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等)。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7 月 8 日 14 时 30 分至 2021年 7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 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 22 日 14 时 30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 |
招标代理: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 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21年 7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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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