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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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31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项目设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号楼*单元****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X-****-** *、项目名称: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项目设计 *、预算金额:***,* |
关键词: | 森林 设计 |
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项目设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榆林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30号楼1单元2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23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X-2021-06
2、项目名称: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项目设计
3、预算金额:690,000.00元
4、最高限价: 69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项目设计,1项, 采购预算: 690,000.00元,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包含市委西侧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原煤博会场地)、转盘及重要节点改造、金沙路景观改造、街心公园绿地升级改造、调头区改造项目、榆林大道绿化中分带改造、榆林大道两侧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含迎宾大道与榆林大道十字调头区)。,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项目设计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05 10:00:00 至 2021-07-31 1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属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时还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果被举报经查实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谈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评审过程中,如涉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有关政策要求 :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或线下对接政采贷业务合作银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联系人:叶田;联系电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需具备合法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5)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银行开具的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至少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15 17:00:00 止
地点:榆林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30号楼1单元20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23 09:30:00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