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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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4 |
地 区: | 汕尾市 |
内 容: | 公告内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建设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陆发改[****]**号、陆发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慢性病防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金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
关键词: | 医院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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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陆丰市精神病院)建设项目已由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陆发改[2020]45号、陆发改[2021]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陆丰市慢性病防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陆丰市金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陆丰市精神病院)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拟派项目负责人***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7 月 9 日 9 时 0 分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为响应“关于提前填写《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的通知”投标人须提前下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填写,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附件二 、技术商务评分表”的要求及结合投标人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身份证、资质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打印的证明材料除外),并由各投标人统一装袋列明备查原件清单(备查原件清单格式可参考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同时通知各投标人提交的材料清单表格的目录各项材料原件一并退还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陆丰市金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邮箱(jinhong8834088@sina.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8 月4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8 月 4 日 9 时 0 分至 10 时 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开标室[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产业园区邻里中心3楼(陆丰市碧桂园拱门旁)]。 6.3、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陆丰市慢性病防治站 招标代理机构:陆丰市金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516500 邮政编码: 516500 联 系 人: 廖龙 联系人*** 电 话: 13318676000 电 话: 0660-8834088 日 期: 2021 年 07 月 08 日
附件一、材料清单表格式
材料清单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注:1、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持一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需双方签署。投标人应在本表盖其公章(联合体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的,除联合体协议外,由牵头人盖章)。 2、本表审核情况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须打印在A4纸质上,也可另增页打印。 附件二: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
填写说明:如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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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陆丰市精神病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预算审核报告.pdf
施工图纸.rar
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陆丰市精神病院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
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陆丰市精神病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预算审核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