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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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湘潭市 |
内 容: | ***教育局的**学校高新校区办公家具采购(增加)项目采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学校高新校区办公家具采购(增加)项目。 预算金额:******.** 元 二、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号 *、采购代理编号:XYTC- |
关键词: | 家具 学校 校区 |
韶山市教育局的韶山学校高新校区办公家具采购(增加)项目采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学校高新校区办公家具采购(增加)项目。
预算金额:919825.00 元
二、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1)055号
2、采购代理编号:XYTC-韶2021-07-05
三、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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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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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学校高新校区办公家具采购(增加)项目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湘潭市雨湖区金昌家具厂
地址:***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0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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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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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经专家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论证,认为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合理、合法且可行的,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1、根据韶山市教育局介绍,韶山学校高新校区原计划开设45个班,按照45个班的配置,韶山学校高新校区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已于2021年4月份完成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工作,中标单位为湘潭市雨湖区金昌家具厂。但因招生政策变化,2021年学校秋季招生实际录取人数已达到61个班的规模,为保证正常开学,急需紧急补充采购一批办公家具,以满足教学基本需求。 2、本项目所须家具是校方前期已招标采购家具的补充,技术性要求完全一致,只有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中标单位实施才能确保两批家具材质、颜色、款式、工艺等方面的一致性,是满足校方实际使用的客观需要。 3、由于项目所需家具前期已招标同款家具,本次所增加的家具量较大,项目完成时间具有限制性和不可更改性,且是按照校方要求定制生产的家具,市场上没有现成同款家具,使用其他政府采购方式将导致项目所需家具的生产、安装、调试时间完全无法在校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完成,而原中标单位无论在家具的存货、生产、安装、调试等方面均具有其他家具供应商无法达到的优势条件,只有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才能确保家具按期投入使用,以保证学校正常开学。 综合上述客观情况,专家组认为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合理、可行的,也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建议拟定原中标单位湘潭市雨湖区金昌家具厂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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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 |
卞玲娟 |
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质量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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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
韶山市发改局 |
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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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念 |
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
设备 |
六、公示期限:自2021年 7 月 8 日至2021年 7 月 15 日17时00分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韶山市教育局
地址:***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名称:韶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