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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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0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烧结系统改造工程-一混**湿式除尘器工程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烧结系统改造工程-一混**湿式除尘器工程 项目,项目业主为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烧结系统改造工程-一混新建湿式除尘器工程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烧结系统改造工程-一混新建湿式除尘器工程 项目,项目业主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凌钢厂区 。
2.2 计划工期: 2021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3 项目概况: 按照超低排放要求,新建烧结机系统改造工程一次混合机环境除尘系统。采用湿式水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一体方式,风量约为55000m3/h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总承包工程,一次混合机环境除尘系统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施工(含土建及基础处理)、系统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冶金或环保设备生产制造相关经营范围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近5年内承担过烧结机混料湿式除尘系统总承包(烟气量大于50000m3/h)业绩,提供1份及以上符合超低要求的已完工总承包合同(附竣工验收证明及环保监测验收报告),并在人员、设备、工艺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应满足本章第3.1项资质要求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21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1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lgzb.lgjt.com.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7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6.2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邮 编: 122504
联 系 人***
电 话: 0421-6838044、6838104、6762320
传 真: 0421-6762324
邮 箱: lgzblgjt@163.com
2021 年 07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