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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扬线兴化陈堡段部分护岸工程施工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8
截止日期:2021.07.29
招标代理: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招标公告 通扬线**陈堡段部分护岸工程施工项目TYXXHCBDBFHA-SG标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扬线**陈堡段部分护岸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 交港航养【****】**号文 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通扬线**陈堡段部分护岸工程项目的批复批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通扬线兴化陈堡段部分护岸工程施工项目TYXXHCBDBFHA-SG标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扬线兴化陈堡段部分护岸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以  交港航养【2021】74号文 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通扬线兴化陈堡段部分护岸工程项目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招标人为 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通扬线兴化陈堡段部分护岸工程,驳岸分布于陈堡段卤汀河两岸,主要位于陈堡镇唐庄村和宁乡村,设计范围北起东岸临城老阁村与陈堡唐庄村交汇处,一直向南接至已建护岸段(K0+000-K1+555、K1+615-K1+896),东岸宁乡村驳岸从江海油料公司码头向南至S352卤汀河桥(K1+896-K3+068);西岸宁乡村从S352卤汀河桥至宁乡大桥北侧闸口(K3+068- K4+934),西岸唐庄村从已建驳岸开始向北实施(K4+934- K5+245),两侧驳岸合计5.185Km。拟建驳岸均为新建,新建驳岸结构型式主要采用重力式混凝土挡墙结构,个别段落考虑与周边环境相适应,采用仿木桩。

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为:1000米长的驳岸,具体为K2+020-K2+520段和K4+200-K4+476段合计长776米小木桩基础重力式挡墙、K4+020-K4+200段合计长180米钢筋砼方桩基础重力式挡墙,另考虑在K2+420处实施44米长仿木桩护岸。

项目总投资:约550万元

计划工期: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1年。

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TYXXHCBDBFHA-SG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者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2016年5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企业较好地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表为准);

(5)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7)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本项不需提供证明文件);

(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较好地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9)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10)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4)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 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审查)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元(含平台费200元)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

联 系 人***

电    话:189610513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联 系 人***

电    话:0523-86898015

E-mail:468261159@qq.com     

  1. 其他

      8.1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

    8.3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5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8日9:30,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30。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资审报名查询”—“检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9:00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9:30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8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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