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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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9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闽建咨业[****]**号 受邀请的投标单位:**腾润达建设有限公司、**时创建设有限公司、**雄川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型研究型大学安置地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南屿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大学 |
招标编号:闽建咨业[2021]26号
受邀请的投标单位:福建腾润达建设有限公司、福州时创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雄川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型研究型大学安置地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高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拆除总面积20176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型研究型大学安置地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及钢筋回收;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拆除总面积20176平方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拆除总面积20176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7443元;最低报价:无底价限制,负数报价即为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缴交房屋残值费;
2.5. 工期要求:每栋房屋应在该房屋封房后15天拆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图纸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工作,并经招标人验收确认通过。施工过程需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各项工作,沿路街拆除需搭防护架,喷水、喷雾、防尘及降噪等措施符合福州市高新区环保要求的规定。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并负全部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7月 8 日至 2021 年7月 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递交给招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 29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锋村中墩展进巷60号美墩一弄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3809552444,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867663、87867661,传真:***
联系人***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