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
截止日期: | 2021.07.29 |
招标代理: | 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作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镇建设发展公司的委托,就“***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附线复线)征地项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招标编号:浙天成招【****】第***号 |
关键词: | 农业 |
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慈溪市新浦城镇建设发展公司的委托,就“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附线复线)征地项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招标编号:浙天成招【2021】第142号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附线复线)征地项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内容 |
服务范围 |
最高限价 |
1 |
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附线复线)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 |
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附线复线)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等资产评估服务(不包括房屋拆迁评估),征地面积约为199亩。评估内容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苗木、电力电讯及其他管线设施等(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
本项目基准收费为地上附着物(青苗、苗木)按评估价的4%、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除青苗、苗木评估外)按浙价服【2011】90号文件标准,本次采购最高限价费率为基准收费的80%,超出最高限价费率的投标无效。 |
服务要求:(1)在满足采购人合理需求的前提下,保证招标项目的及时与准确;(2)原则上在收到采购人完整评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如遇特殊项目,经双方协商确定所需工作时间。
四、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或具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资产评估执业资格或备案证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大发路145号悲鸿文创园附楼三楼)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资料不齐,获取将被拒绝。
2、邮件获取:将所有获取所需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8634594@qq.com),审核通过回复邮件后交纳报名费,并将缴费凭证截图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资料不齐,获取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2021年7月15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1年7月29日下午15时30分止,地点:慈溪市新浦镇新胜路88号新浦镇政府一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2021年7月29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慈溪市新浦镇新胜路88号新浦镇政府一楼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6000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下午14:0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中注明:浙天成招【2021】第142号 。
收款单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杭州市凤起支行
银行帐号:571906014410402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单位:慈溪市新浦城镇建设发展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
2、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