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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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4 |
招标代理: |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灵地镇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马寨村琴寨、尤坊甲村铁屎岗) 招标邀请书 致:**盛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璐建设有限公司、**省威贺建设有限公司、**浩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地镇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马寨村琴寨、尤坊 |
致:福建盛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江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威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浩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地镇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马寨村琴寨、尤坊甲村铁屎岗)(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以灵政纪[2021]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移民资金,招标人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灵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造价为207895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型:市政工程;
(1)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修缮房屋屋面1200平方米,园路1915平方米,道路硬化
247平方米,排水沟550米,排污管道617米,检查井23座,路灯60盏,乔木灌木148
株,色带615平方米,成品石桌2套,公厕1座,景石一块等(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78952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30000元),K值=8%,中标价为 191503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
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三明市清流县内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含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平台将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4)根据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清流县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3.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规定执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建〔2019〕9号文《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 2021 年 07 月12日9 时0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及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直接在符合清发改[2018]61号文件规定招标单位邀请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1年 07 月12日至 07 月14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无。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五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7 月 14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18750863223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8060188865,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清流县水利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