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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哈得油气开发部水驱前缘技术服务(第二次))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8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油田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8
截止日期:2021.07.27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塔里木油田哈得油气开发部水驱前缘技术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哈得油气开发部水驱前缘技术服务(第二次) 招标编号:ZY**-XJT**-FW***-**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
关键词: 油田
 
招标公告正文
塔里木油田哈得油气开发部水驱前缘技术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哈得油气开发部水驱前缘技术服务(第二次)

招标编号:ZY21-XJT12-FW144-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水、气驱前缘项目包含井深超5000m的超深井注水、注气油藏的注水(注气)驱前缘监测,油藏埋深5000-5100m石炭系砂岩油藏,油水井井距800-1200m,井型多数是水平井,工作范围涉及哈得油气开发部约65口(两年)注水、注气井驱前缘监测。

2.2 招标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涉及哈得油气开发部所管辖的油、气、水井的注水(注气)前缘监测技术服务。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2021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涉及哈得油气开发部所管辖的注水、注气井。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

2.作业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6人(公司安全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学历及工作年限证明、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缴费日期:2020年10月-2021年3月。

(2)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相关人员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证)正反面扫描件。

附表4   哈得油气开发部水驱前缘作业队伍和人员资格要求

业务

类别

组织机构

人员数量基本要求(人)

岗位人员要求

人员素质基本要求

持证要求

岗位名称

人数要求

资历要求

最低

学历

其他要求

(人)

(相关工作年限)

开发

试井

作业队

≥3

队长

1

≥3年

大专

或高中学历,从事现场相关工作年限5年以上

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

操作工

(可兼司机)

≥2

≥2年

大专

或高中学历,从事现场相关工作年限5年以上

公司

≥3

安全负责人

***

≥3年

大专

2年以上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

***

≥5年

本科

或大专学历,从事现场相关技术工作年限10年以上

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

解释人员

≥1

≥3年

本科

或大专学历,从事石油类相关工作年限8年以上,至少1名相对固定解释人员

/

 

 

3.3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配备一拾震工程车一台,信号采集检波器一套。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拾震工程车机动车行驶证、实物照片、车辆合格证、购置发票或资产调拨证明文件扫描件,使用年限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

(2)提供信号采集检波器实物照片、出厂性能参数报告、使用记录、购置发票或扫描件或或设备自产证明,并提供检波器有效的第三方标定合格证。

3.4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在国内油藏深度4000m及以上油气井中实施水(气)驱前缘作业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明确井次、井深、压力及硫化氢含量等主要指标),所提供的业绩必须为国内所对应公司业绩。

(2)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所对应施工井的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加附对应业绩的结算单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 承诺中标后实施项目时,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关于环保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不出现任何环保事故事件,同时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对我单位的任何处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4. 承诺中标后实施项目时,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关于环保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不出现任何环保事故事件,同时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对我单位的任何处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10.1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10.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本招标项目的。

3.10.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10.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10.5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3.10.6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10.7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正在调查或处理的。

3.10.8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7月08日20:00至2021年7月14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右下角“操作指南”)。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在线完成报名。

4.4.2在线缴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缴款(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3网银支付: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1)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2)购买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1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现场查验)。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地    址: 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841000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刘丹丹                                 

联 系 人:  舍超                                     

电    话: 0996-2171270                              

电    话:  0996-217414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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