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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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3 |
地 区: | 靖江市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村级财务委托管理服务 *、项目内容:新桥镇村级财务委托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万元。 *、质量及服务期要求:质量合格,服务期:*年。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村级财务委托管理服务 2、项目内容:新桥镇村级财务委托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最高限价:28.8万元。 4、质量及服务期要求:质量合格,服务期:1年。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须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 (5)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条件; 2、资格预审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列要求和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以上材料或证明均应提供复印件(二份),两套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分别装订成册(二册),文本内容均应打印,签字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全套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修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有需提供的原件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送达,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要求盖章、签字的;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一项或多项为无效的;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修改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虚报、瞒报有关材料的; (6)未如实提供违法记录信息,被限制投标情况的; (7)采用多种形式对项目提交了两份或多份申请文件,其中内容不一致的; (8)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到场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结算方式:服务费按年度付款,根据考核结果在年度结束一个月内付清。 七、报名、投标及开标时间: 1、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售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地点:靖江市人民南路28号江苏浦江5楼519室,联系人:闻先生 联系电话***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9:30。 3、开标时间:2021年7月13日9:30,地点:靖江市新桥镇(园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八、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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