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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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8 |
地 区: | 海口市 |
内 容: |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年**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年**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 (二)项目内容 开展****年***湾溪灌区**庄电灌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的测算及****年度 |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1年海南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1年海南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
(二)项目内容
开展2021年东方市湾溪灌区和田庄电灌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的测算及2021年度省级报告的编制工作。按照《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有关规定,对东方市湾溪灌区和田庄电灌区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进行测算;通过实地调查、测量、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全省样点灌区上报的测算数据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审核;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2021年东方市湾溪灌区和田庄电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和《海南省2021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经费预算
48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四)资格条件
申报单位在水资源规划方面有突出的成果,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较为熟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项目负责人***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附件《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水务厅农村水利水电处309室(信封上需注明“2021年海南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项目申报”并告知联系人***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8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由我厅农村水利水电处谢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65786183)。
附件:1.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附件:1.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2.项目评审评分表
海南省水务厅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