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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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9 |
招标代理: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改造整修工程已经由***·***备案,招标人为******人民检察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改造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改造整修工程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改造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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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长江路 2、工程规模:计划涉及50余间办公用房改造,结合现有办公用房和设施情况进行局部改造整修。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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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 标 人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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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7月08日 至 2021年07月29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投标人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zaozhu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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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7月 29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其它文件应递交至枣庄市薛城区民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黄河东路369号高速高铁之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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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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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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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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