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7.08招标公告 >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第一中学2021年暑期教师疗休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第一中学2021年暑期教师疗休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8 标签: 浙江省招标 杭州市招标 中学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8
截止日期:2021.07.20
招标代理: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杭州市
内 容:******瓶窑镇第一中学****年暑期教师疗休养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现就******瓶窑镇第一中学的******瓶窑镇第一中学****年暑期教师疗休养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瓶窑镇第一中学****年暑期教师
关键词: 中学
 
招标公告正文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第一中学2021年暑期教师疗休养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现就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第一中学的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第一中学2021年暑期教师疗休养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第一中学2021年暑期教师疗休养项目(二次)

( 招标编号:Y3301100000004693003 )。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次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第一中学2021年暑期教师疗休养项目(二次),预算限额为49.5万元,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线路

地址

投标报价

总人数人数

备注

线路1

重庆涪陵

(省外)

5000元/人;含大交通

45人另加家属12人

疗休养均为五天四晚;大交通指飞机和高铁;实际人数按实计算(家属费用自行负责,不计入总预算内),省外超过5000元/人,由单位员工自行承担。

线路2

舟山

(省内)

3000元/人

22人另加家属16人

线路3

丽水

(省内)

21人另加家属2人

线路4

武义、横店

(省内)

42人另加家属15人

窗体底端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窗体顶端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窗体底端

(1)单位负责人***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4)依法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开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无需密封(均须加盖公章):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1: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注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21年7月20日10:00止

瓶窑镇羊城路77号瓶窑商城5楼516室(吴江生活超市旁观光电梯上五楼)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21年7月20日10:00止

瓶窑镇羊城路77号瓶窑商城5楼516室(吴江生活超市旁观光电梯上五楼)

十、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IFC互联网+金融中心2幢1302室)。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窗体顶端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第一中学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公告.pdf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第一中学2021年暑期教师疗休养项目(招标文件).zip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