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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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宜宾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能源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屏发改审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屏山县综合能源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屏发改审批【2020】1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屏山县昆仑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屏发改审批【2020】25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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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宜宾市; 2.2 项目规模:新建 D219.1 管线约 9.5km。穿越塔屏公路 1 次;穿越乡道 12 处;与架空电缆交叉5处,穿越溪沟 9 处,穿越中型河流 1 处,新建王场调压站 1 座及相关的管道防腐、自动化控制系统、通讯系统等全部相关内容。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EPC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设备采购(除阀门、分离器、调压计量撬、汇管系甲供料,为甲方自主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对外协调工作、调试试验及检查、完成竣工验收,直至项目试运投产的全部工作。此外,还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详细内容见《屏山县昆仑能源利用项目气源管道及配套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 2.3 招标控制价:3340.57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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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1资质要求:(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需同时具备GB类别GB1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单位需同时具备GB类别GB1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规定的许可资质。(4)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的设计企业须具有《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企业参加投标,资质认定以四川省入川备案登记的承接业务范围为准,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相关的设计项目。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相关的施工项目。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提供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并将载有“执业注册信息”的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3.1.4设计负责人*** 3.1.5施工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4)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5)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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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7-08 09:00:00 至 2021-07-13 09:00:00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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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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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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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7-29 10: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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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