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
截止日期: | 2021.07.30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2021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8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906.91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7969002002 |
||||||||||||||||
建设单位: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
||||||||||||||||
标段(包)名称:2021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二标段)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 |
||||||||||||||||
总投资(万元):906.91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14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
||||||||||||||||
招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
公告正文: 2021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104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已由长城乡联字【2020年】1号关于下达的《长春市2021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2个标段,具体如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 2.5计划工期: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148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01月至2021年03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不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3.13本项目招标共2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中。但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允许重复,否则取消其后续标段中标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7月8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1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7月30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在第二阶段过程中,若投标人在本项目一标段的随机抽取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随机抽取过程(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不重复的除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仙台大街103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