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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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9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ZJSYCG-* |
关键词: | 办公设备 计算机 打印机 扫描仪 |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ZJSYCG-20210702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六、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描述 |
备注 |
标段一 |
计算机采购项目 |
258 |
台 |
97.41万元 |
计算机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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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107 |
台 |
34.28万元 |
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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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国资委〔2020〕125号第十五条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无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09日起(截标之前获取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浙江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机场大道5477号国大广场2号门11楼东首)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14时30分整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14时30分整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浙江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机场大道5477号国大广场2号门11楼东首)
十一、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9日14时30分整
十二、开标地点:浙江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机场大道5477号国大广场2号门11楼东首)
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18000元整;标段二:人民币6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交现金,密封好,开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为无效标,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四、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2、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机场大道5477号国大广场2号门11楼东首,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
5、采购监督部门: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招标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陈从众 联系电话***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其他类)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分散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07月13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机场大道5477号国大广场2号门11楼东首),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6954693@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