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7.07招标公告 > 苏州高新区通浒路东延三期工程监理TXL-JL1标段

苏州高新区通浒路东延三期工程监理TXL-JL1标段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监理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7
截止日期:2021.07.28
招标代理: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高新区通浒路东延三期工程监理 TXL-JL*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通浒路东延三期工程监理已由**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苏虎行审投项[****]*** 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新区(***)城
关键词: 监理 路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高新区通浒路东延三期工程监理

TXL-JL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新区通浒路东延三期工程监理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以苏虎行审投项[2020]135 号(项目代码:2020-320505-48-01-5293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苏州高新区通浒路东延三期工程,项目位于苏州市高新区规划通浒路线位,起点位于虎疁路,跨越京杭大运河后下穿京沪铁路,继续向东延伸止于现状大通路。本工程实际设计道路横断面宽度44米,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包括道路、排水、路灯、交通工程、管线综合、景观等。本标段投资额约人民币 23200万元。

(2)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共设 1 个标段,即 TXL-JL1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地面道路的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声屏障、路灯、监控、管线综合、景观等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38个月,涵盖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期约为14个月(具体以对应施工标段的合同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约为 24 个月(同对应的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造价在15000万元及以上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以信息系统备案为准】;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1)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表3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情况表》中的内容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2016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造价在15000万元及以上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3)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三个月(指2021年04月~2021年06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及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如总监为事业编制人员,请提供相关人事证明及事业编制社保缴纳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提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监项目);

(4)信誉要求: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含平台服务费200元)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

邮    编:215200

电    话:0512-68750609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

联系人***

E-mail:wuzhiyuan@jocsz.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 07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 07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

提醒:

(1)因疫情防控需要,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注: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并加盖单位章)可通过电子邮件***

8.5 严格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疫情防控“苏城码”的通告”http://www.szzyjy.com.cn/ztzl/028001/20200225/67ddf2d3-82e0-4223-bd94-9721ea6b96c3.html,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6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200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2021年07月07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