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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2021年锅炉本体检修及65吨锅炉大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7 标签: 辽宁省招标 锅炉本体招标 锅炉招标 大学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7
截止日期:2021.07.23
招标业主:中国医科大学
招标代理: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年锅炉本体检修及**吨锅炉大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年锅炉本体检修及**吨锅炉大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
关键词: 锅炉本体 锅炉 大学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2021年锅炉本体检修及65吨锅炉大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7-08 至 2021-07-14
撰写单位: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中国医科大学2021年锅炉本体检修及65吨锅炉大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2021年锅炉本体检修及65吨锅炉大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0746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2021年锅炉本体检修及65吨锅炉大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70,000.00
最高限价(元):3,270,000.00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2021年锅炉本体检修及65吨锅炉大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270000元。

包组名称:中国医科大学2021年锅炉本体检修及65吨锅炉大修工程

最高限价:人民币3270000元。

采购需求:中国医科大学新校园锅炉房现有2台29MW及1台46MW热水锅炉为供暖使用,所用锅炉为无锡中正锅炉有限公司的DHL29-1.6/130/70-AⅡ及DHL46-1.6/130/70-AⅡ型热水锅炉。本锅炉系单锅筒横置、水管强制循环热水锅炉。锅炉主机由锅炉本体、燃烧设备、钢架、重型炉墙、平台扶梯、水冷壁吊挂等部分组成。按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定》、《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锅炉在使用前需由具备压力容器维修资质的单位对锅炉本体进行例行检修,并向特检院申报检验,检验通过后使用。本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炉排检修更换,压力表及安全阀检修校验、炉膛维修、锅炉省煤器清洗、锅炉承压实验及锅炉报验等。并对1台46MW热水锅炉整体更换本体水冷壁及通道后壁,保证锅炉运行前按完成所有维修更换及检验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2

项目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3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4

付款方式及条件:

(1)项目竣工并通过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验收合格,锅炉正常运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80%;

(2)第一个采暖季结束(2022年4月5日)锅炉无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28天内完成审批并确定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加盖公章)15天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剩余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3)质量保证金支付: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已经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在接到成交供应商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15天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如遇特殊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最长延期不超过15天。

5

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变更或签证,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6

验收标准:按规范要求施工,达到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检测检验标准,达到供暖运行标准。按照中国医科大学职能部门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 [2017]603 号)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验收报告:由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通过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验收)之日起24个月。

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

工程中涉及到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锅炉受压元件焊件技术条件》(GB/T1613-83)、《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200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2009)、《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JB/T 1612-1994、《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 4730-1994;、《锅炉用材料入场验收规则》JB 3375-1991,《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2009)

10

合同格式及条款:鉴于采购人的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合同条款将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的内容为准。

11

采购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采购范围

供应商依据本采购文件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提供采购范围内所需全部技术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计划方案、设备、材料等,并运抵采购人施工现场,完成施工,直至交付采购人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总体要求

1、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施工图纸和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2、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投标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3、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

4、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论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所供技术、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存在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注明,假如有负偏差而不注明,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响应。

5、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焊工及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7、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提供住宿设施,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解决,且不允许在施工建筑内住宿。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成交供应商在供暖期前,不能无故停工,也不得消极怠工导致锅炉维修不达标,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成交供应商应建立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锅炉维修各参数的记录。

11、采购人支付合同期内由锅炉维修所产生的水费、电费。

12、本工程成交合同价包含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容所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费用。

13.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中发生的可预见的或不可预见的一切可能,并给出合理报价。

1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15.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即视为认可以上工程量清单,需完成全部锅炉本体检修工作及65吨锅炉水冷壁和省煤器的整体更换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同时具备: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子项目为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或以上资质;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派驻的项目经理(负责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7581018800024251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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